03推进跨境电商B2B出口试点
值得注意的是,《若干措施》加快制定广州市跨境电商B2B出口试点方案,积极推进跨境电商B2B出口试点工作。研究出台跨境电商B2B出口扶持政策,支持企业开展跨境电商B2B出口。
同时,积极向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争取配套政策,支持广州开展跨境电商正面商品清单框架内的医药产品跨境电商零售进口试点,在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简化药品入境程序和流程。也积极向农业农村部、海关总署争取支持广州开展宠物食品跨境电商零售进口试点,在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简化宠物食品入境程序和流程。
以下为报告原文:
广州市推动跨境电子商务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
为深入推进中国(广州)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建设,强化我市跨境电子商务发展优势,做大做强数字贸易规模,推动我市跨境电商高质量发展,加快培育贸易竞争新优势,特制定如下措施。
一、优化口岸营商环境促进跨境贸易便利化,研究制定跨境电商统一监管操作规程,实现跨境电商监管执法协同一致。进一步优化跨境电商监管模式,实现海关监管区域“四个同仓”,即对符合货物按状态分类监管资质企业允许保税货物与非保税货物同仓存储、同仓运行,对政策允许范围内的跨境电商进口品,允许其与出口货物同仓调拨,允许跨境电子商务商品和一般贸易方式货物同仓交割。(广州海关、黄埔海关负责)
二、进一步降低跨境电商进出口查验率,提高通关效率。完善跨境电商零售出口退货机制,优化退货流程,对于符合条件的跨境电商零售出口商品,准予不征税复运进境(已办理出口退税的除外),减轻跨境电商企业负担。积极向海关总署争取支持推进广州市辖区内跨关区进出境快件运营人资格实现互认。(广州海关、黄埔海关负责)